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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同谋改制良策 共商发展大计 ——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职工持股会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闭幕
时间:2023-03-10 来源:本站

 盛会凝聚合力,蓝图擘画未来。2023年3月6日,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职工持股会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水电大厦21楼会议室胜利闭幕。大会听取了白成中理事长所作《职工持股会运行状况的报告》,41名会员代表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注销职工持股会的议案》《关于成立青海青工职工持股会**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经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大会胜利闭幕。理事会理事梁世忠主持大会。

 白成中理事长在报告中,全面客观地总结和回顾了改制17年来,职工持股会的发展历程,解决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主要工作,充分肯定了职工持股会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指出职工持股会给公司发展带来的问题和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将职工持股会从省民政厅注销,改制平移后,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为新运营公司的合理化建议。

 报告指出,1998年7月,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职工持股会作为社团组织,在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成立。2005年,原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改制时,职工持股会作为职工持股平台,成为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股东。2017年,青海省民政厅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在报刊上发布了“职工持股会属经营性社团组织,民政厅不予年审并要求注销”的公告。2022年,建行西宁市支行做出“职工持股会不具备开户主体资格,冻结封存账户”的通知。自此,职工持股会既无法进行财务运作,也已无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注销势在必行。

 报告认为,职工持股会改制以来,理事会各位理事严格遵照职工持股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有序开展事务性工作。17年来,理事会主要解决了募集资本的构成,资本总额减少、会员身份确认等历史遗留和含混不清的问题。理事会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依法依规完成了募集资本总额减少、经济补偿金差额、离退休人员半级工资及书报费超额支付、内部退养人员既领取退养工资又索要经济补偿金等诸多棘手且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报告明确,为了规范出资人行为,保障出资人利益,维护公司稳定,职工持股会已经到了非改制不可的境地,需尽快从省民政厅注销,将职工持股平台注册为受法律保护、有法可依、符合国家政策的运营模式,成立符合国家政策的“青海青工职工持股会**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名称为准)。同时,将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已注册的“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称“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职工持股会”替换为“青海青工职工持股会**有限公司”,作为职工持股平台。

代表分组认真审议(第一组)  

代表分组认真审议(第二组)

                    投票表决                     

举手表决

统计表决票

仔细听报告

 会议要求,为确保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稳妥、合法、有序向前推进,明确改制平移任务目标和责任人,成立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财务税务组、工商注册组、法务组等专项工作组,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同市场监督局、税务局、民政厅等机构积极联系,推进职工持股会注销、新运营公司注册、会员出资额向新运营公司平移、公司股东替换等具体工作事宜,为推进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本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一次凝聚人心、提振士气的大会,也是一次集思广益、共谋改革发展的大会,更是一次公司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大会总揽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所作出的各项决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对于有效解决职工持股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他们纷纷表示,要认真传达学习大会决议,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为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顺利完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体员工要以此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契机,坚持以“塑造青藏高原水利行业一流品牌”为使命,坚定信心、应对风险挑战,沿着企业改革发展之路,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确保职工持股会改制平移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