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
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并发挥作用的倡议书
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广大党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打赢疫情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指示。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青海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密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和特点,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行动。灾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按照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具体安排,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抗击疫情各项工作。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树立全局思想和“一盘棋”意识,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招工复工、执业服务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规定、通告指令,服从安排、步调一致,扎实做好本企业本组织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要针对行业特点、经营规律以及职工流动等实际情况,引导党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理解、服从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精准排查、追踪监测等防控要求,全力支持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全覆盖防控网络建设,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党员全面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防控疫情的工作合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引领作用,把企业生产经营与防控疫情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为企业应对疫情引发的市场行情、人员管理、产品销售出现的新变化新挑战提出好建议好措施,还要积极引导企业有序有效恢复节后生产经营,特别是引导疫情防控急需用品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物资保障;要引导企业树牢法治意识,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制造市场恐慌,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省级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社会组织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加强对会员企业、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按照相关行业规定、协会章程进行惩戒处置。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募捐、志愿服务等方式,在资金、物资和人力等方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贡献力量。民营医院、医疗服务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在防控疫情战斗中主动作为、发挥专长、勇挑重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凝聚起强大正能量。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坚定必胜信心,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引导职工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规言行敢于发声、坚决抵制。及时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防护知识,增强职工群众防范意识,引导职工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会、聚餐等,为职工群众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关心爱护奋战在生产经营、抗击疫情一线的党员、职工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大力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本企业本组织的身边先进典型,适时进行慰问和激励表彰,进一步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中共青海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