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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来源:本站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精神,为落实国家质量方针,提高施工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19年9月1日~30日期间,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以及党中央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部署,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公司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提升,以推动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组织领导

“质量月”活动由公司总工程师梁世忠负责,工程管理部牵头,安全环保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协助。工程管理部负责督导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开展活动。活动要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布置、有检(自)查、有落实。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体宣传,大力提升公司全员质量意识。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组织全体职工通过观看质量宣传片、生动鲜活的质量故事、质量知识讲座,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

(二)普及教育和培训。项目部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文件。重点学习《水利水电相关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管〔2019〕139号文)及各类不同单元(工序)评定表的填写。

(三)深入现场查找问题。结合本单位、项目部相关专业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找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防止质量通病发生,改善建筑物外观质量。

(四)开展QC小组活动经验交流,并组织一次班组之间的质量评比或质量知识竞赛活动。

(五)刊发一期“质量月”宣传专栏。

(六)深入开展顾客满意调查活动。各单位开展已完工程回访工作,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做好回访记录。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内容,做好策划,系统、扎实地开展有关工作。

(二)做好“质量月”宣传工作,各单位通过张贴“质量月”宣传画、悬挂“质量月”旗帜、佩戴“质量月”徽章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将总结和图片等资料,于2019年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362809545@qq.com(注明“质量月”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2019年9月2日

 

附件

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1.中国质量 共创共享

2.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3.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4.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5.弘扬工匠精神 唱响中国质量

6.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8.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9.推动质量变革 建设质量强国

10.中国质量 民族力量

11.个个树立质量意识 人人创造中国质量

12.美好生活 质量相伴

13.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

14.构筑质量安全享受质量幸福

15.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